各
牙膏產品生產企業:
牙膏產品實施生產許可制度已近3年,《牙膏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》第4.3條款規定“《生產許可證書》有效期為3年,有效期屆滿,繼續生產的,應當在證書有效期滿6個月前,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換證申請。重新申請辦理生產許可的,其申請、審批程序按照本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”(與生產許可發證程序相同)。
請各牙膏品生產企業認真閱讀《牙膏生產許可實施細則》和有關政策法規,嚴格按照相關要求,及時進行牙膏產品生產許可證換證申請工作,以免超過換證時限,給企業生產造成影響。
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
2010年4月14日